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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新房、办上梁酒、分上梁馒头,是农家的高兴事儿,但如果上梁用的馒头变成了“花脸”,甚至还让前来庆贺的亲朋好友吃坏肚子,喜事就会生出烦恼了。日前,富阳工商分局江滨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上梁馒头变质引发的消费者投诉,为刚刚搬进新房的刘洪云夫妇化解了一桩烦心事。
上梁馒头“变脸” 11月10日下午,春江街道春江村村民刘洪云和妻子汪金娣拎着一大袋霉变的馒头,匆匆赶到江滨工商所投诉:11月8日新房上梁,他俩在春江街道春江村俞家埠章某经营的馒头店订制了5800只馒头,部分馒头发现变质。 刘洪云说当天下午,章某送货上门,600只馒头散装,其余用红色塑料袋分装,每袋各装一对。由于家里客人多、事情杂,他们夫妻俩没当场查看质量就付清了馒头款。晚上亲戚们纷纷来喝上梁酒,喜宴上有人说馒头的颜色看起来像是有点坏了。夫妻俩忙于招待客人,仍没有细看。 11月9日上午,汪金娣挨家挨户去分“上梁馒头”,有亲戚朋友对她开玩笑说:“金娣,你们家房子造得蛮好的,可这上梁馒头有点问题,昨晚我跑了好几次厕所!”汪金娣赶忙拆红色塑料袋,细看后吓了一跳:馒头有的变色了,有的甚至已经霉点斑斑成“花脸”了。夫妻赶紧带上还未分发的千余只馒头找到章某,要求调换。 章某辩解说:“昨天馒头送到的时候都是好的,隔了一夜才说坏了,是你们自己保存不当变质的。”他不同意调换。刘洪云夫妻俩和店家协商多次不成,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反复调解终获赔 11日上午,江滨所工作人员到春江街道春江村章某经营的馒头店调查。馒头店停业,章某也不在店里,工作人员按照店门口的订货电话和章某取得联系。章某承认馒头是他做的,但以前卖给村民的都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这次馒头送出时是好的,变质可能因为那几天天气较热,刘洪云夫妇又未及时打开包馒头的塑料袋所致。 工作人员要求章某到江滨工商所当面向消费者解释馒头变质的原因,章某称在老家忙农活,没时间来解决。经过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反复说明道理:作为一个经营者,要生存、要发展,应当以质量赢得消费者,让消费者放心。章某终于同意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11月18日上午,在江滨工商所的调解下,章某全额退还了刘洪云夫妇的馒头款1450元。工作人员还提醒刘洪云夫妇:批量购买馒头等自制自销的熟食,应当场查验是否有质量问题,毕竟食品安全问题关系重大,一不小心吃坏肚子会平添许多烦恼,同时还要索取并保留好购货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通讯员 余昀 记者 徐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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