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新登人朱某,因犯强奸罪、流氓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两次刑;因扰乱生产秩序、嫖娼等,四次受到行政处罚;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昨天,他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案,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2006年11月的一天,朱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贷记卡,从去年1月起开始透支。截至去年11月20日,朱某在此卡内恶意透支本金1.79余万元,利息1500余元。 去年1月22日,朱某又来到小兄弟马某处,谎称他开的美容院要装固定电话,因为原先他家的电话因欠费而停机,所以不敢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开户,他想借马某的身份证去开户装机。不知情的马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朱某,朱某却用马某的身份证去银行办了贷记卡,之后恶意透支1.3万余元。(记者 陈霞 通讯员 姜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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