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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非法流入富阳的烟花爆竹屡有发现。11月13日开始,市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在春江街道查获一起农用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计58箱。在上官乡一烟花爆竹零售点内查获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130余箱,其中还有发现明令禁止燃放的“礼花筒”,
年关临近非法烟花爆竹抬头
年关临近,又到了婚嫁上梁的时期,烟花爆竹销售看好。一些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抬头,一些市民贪图便宜,购买非法或是劣质烟花,给自身安全带来威胁。 11月13日下午,市安监部门得到群众举报,称在上官乡有一烟花爆竹零售点内有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市安监局闻讯后,会同公安、供销等部门前往检查,在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130余箱,价值近5万元。执法人员当即对非法物品予以扣押。 而在此前的11月5日,市安监部门也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天傍晚,市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在春江街道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农用车辆载着烟花爆竹,经公安部门调查,这辆农用车辆无任何合法手续,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车主陈某被治安拘留5天,现场没收非法烟花爆竹58箱。 在此次执法中,还查处了7个三寸以上的礼花筒。在富阳农村,一些村民办喜事时,自行购买礼花弹,放入自制的钢管中燃放。今年年初,余杭闲林镇里山村一村民燃放一个礼花弹,礼花弹发生爆炸,他根本来不及跑,礼花弹击中心脏部位,左侧的肋骨全部骨折,当场死亡。 据介绍,小型礼花弹有如下特征———单个出售、燃放,外观上呈圆柱形,有的配有专门的支架炮管,立在地上点燃后连续发射。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说,礼花弹必须由专业人士燃放,而且凡是三寸以上的礼花弹,在浙江省内市场是禁止销售和燃放的。
非法贩销烟花爆竹现象猖獗
目前,富阳非法贩销烟花爆竹现象猖獗,手段非常隐蔽,有一组数据可以反映。2008年春节前,富阳公安部门查处销毁了1000多箱劣质烟花爆竹。近年来每年查获的劣质烟花都在 1000件(箱)以上。 这些劣质烟花主要从安徽、湖南一带流入,商贩就是本地人。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常安、东洲一带,从事烟花爆竹非法活动的人较多。 其他非法途径是一些货车司机夹带进入富阳,因为他们经常跑外地,为了贪图便宜,将外地烟花爆竹带入,除了在节庆日自己燃放外,还出售给当地村民赚取利润。
经营、购买烟花爆竹注意识别
市安监局一位负责人说,非法烟花爆竹一般是地下作坊制成的,缺乏严格生产管理和监督,质量得不到保证,在高温、摩擦、振动、撞击等情况下,极易发生自爆,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市民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千万不要贪小便宜购买流动摊贩的烟花爆竹。市场上正规的烟花爆竹,上面有市安监部门、市日杂公司的贴上的防伪标志。 据介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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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民骆先生投诉11月19日傍晚江滨西大道国贸大厦前在燃放烟花,导致该路段车辆短时间拥堵。骆先生因为避让烟花,差点发生车辆刮擦事故。骆先生认为,城区是禁燃烟花的,何况是在交通主干道边。 据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除了春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是禁止的。关于在禁放期间燃放烟花,经常接到市民投诉,但执法非常困难。 该负责人说,放烟花爆竹不外乎婚嫁迎娶、乔迁等喜事,市民认为燃放烟花爆竹能增加喜庆热闹的氛围。如果要依法处罚,力度也不大,对于个人燃放的罚款标准为罚款500元以下,有的市民索性准备好了罚金。 同时,执法难度也较大。要处罚,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要么现场抓到,要么要有现场照片,一般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较短,等执法人员接到举报赶到,已找不到燃放者了。虽然有时能查到燃放者,他们往往不配合,认为执法人员是冲他们的喜气。(记者 骆晓飞 通讯员 沈晓平 盛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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