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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报报道了物美超市数十名保安向劳动部门讨说法,向物美超市追讨所欠的加班费。昨天上午,这数十名保安又选出代表前往市劳动局寻求援助,希望能够在劳动部门的协调下,与物美达成调解。但是,保安们在劳动部门等待了半个小时后,由于物美拒绝调解,只好慢慢散去,同时准备进行劳动仲裁。
物美认为没必要调解 “我们手里有比较充分的调休证据,所以我们认为没必要进行调解。”昨天,物美超市的负责人并没有亲自到场,而是通过电话向市劳动局表明了态度。物美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认为已经向劳动部门提供了全部必要的考勤表和离职职工确认书,这些都已经证明物美已经与保安“工资两清”,没有必要再进行调解,对于部分员工质疑物美在考勤表签名有问题时,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种说法是无稽之谈,物美不会在这种方面做手脚。 “他们这样的态度,我们都感到不满,太欺负人了。”在得知物美拒绝调解后,现场的员工一下就炸开了锅。“物美不肯调解的话,我们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保安代表小陈无奈地向记者表示,他们不会接受物美的说法,打算召集大家一起商量之后再申请劳动仲裁。 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也向这些员工建议,如果对物美提出的说法存在质疑,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员工应该进行必要的劳动仲裁。
企业应完善加班费制度 记者了解到,部分超市目前都不同程度出现加班费的纠纷,劳动部门也接到了一些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介绍,一般企业对于员工加班的补偿都是优先进行调休,在调休不成的情况下才支付工资,但是法定节假日是必须付工资的。他认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企业必须做好制度方面的完善才能避免和员工出现纠纷。 那么企业如何做才能完善调休和加班制度呢?监察大队的队长孙奇表示,企业加班调休制度必须要有手续和存档记录,而调休过程中最好有员工的调休申请表格,同时调休记录如果能经过双方同意签字,然后企业和员工一式两份备份,经过这样的手续,才能避免出现加班调休记录的争议。 对于物美超市与员工的纠纷,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员工们提起劳动仲裁以后,部分员工如果继续质疑物美超市的记录签名,劳动部门将安排双方进行笔迹比对来确定。
链接:数十名保安向物美“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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