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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房的“早产儿”
昨天和前天,富阳工商分局、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一”节前食品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副食品店的食品进货查验情况,以及熟食品店和饭店的卫生情况等。当工商人员检查上官乡食品市场时,竟然发现了一批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面包。面包“早产”,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
上市时间竟比生产日期早了一天 昨天,大源工商所联合上官乡政府,对该乡的食品市场展开专项检查,当执法人员对两家副食品店例行食品检查时,意外地发现了一批生产日期被提前标注的面包。 从“早产”面包上贴着的标签看,这批面包产自高桥兴福面包房,保质期为“春冬10天,夏秋7天”,表示生产日期的蓝色印章不是很清晰,但仔细看还是能辨别出“9月28日”的字样,也就是说,这批面包上市的时间竟然比它生产的时间提早了一天。 两家副食品店的店主都表示,这批面包是当天到货的,在工商部门检查之前都还没开始出售。
厂家:工作人员不小心搞错日期 通过标签上标示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到了高桥兴福面包房的老板郑先生。“可能是搞错了,我们是不可能故意将日期提前标注的。”郑先生再三强调说,产品生产日期的标注是由专门工作人员盖上去的,出现这种情况他并不知情。 郑先生说,他已经向员工了解过,这事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引起的。由于敲章工具上的日期是通过旋扭调整的,工作人员可能一不小心将日期转过了头,结果把“7”旋成了“8”。 据了解,高桥兴福面包房生产的面包主要销往上官乡的副食品店,这一批“早产”面包大约数量约在两三百个左右,目前工商部门已要求该厂将面包收回,等待进一步处理。
工商:可能是厂家做的小动作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一行为本身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工商检查人员表示,提前标注食品生产日期,这样的案例近两年来在我市很少出现,目前还无法得知面包房这样做究竟过失还是故意。 “这批9月27日生产的面包,原本这个季节的保质期仅为7天,10月3日后就算过期,提前标注等于改了保质期,变相地延长了一天,变为8天。如果不知情的市民在10月4日买到,其实它已经是过期食品了。”工商人员称,有的商家向小商店送货的日期以7天或8天为一个周期,如果是每8天送一次货,不提前标注日期的话,等7天保质期一到,食品过期无法售卖,就必须下架,商店也就无货销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部分商家就会采取提前标注生产日期的办法。 记者联系到市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现在的生产工艺,保质期超过一天,通常对面包本身的质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但由于近期天气反常,不排除发生霉变的可能。厂家提前标注生产日前,主要是从产品的市场销量来考虑的,而这一行为是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 为此,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免“病从口入”。
相关新闻:我市开展“十一”节前食品检查 昨天和前天,富阳工商分局、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十一”节前食品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副食品店的食品进货查验情况,以及熟食品店和饭店的卫生情况等,查扣了一批过期、变质的食品。 另外,市质监部门也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对我市粮、油、奶粉、肉制品、豆制品、饮料及其他副食品等主要节日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各种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原料及使用三聚氰胺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无证生产违法行为、加工生产安全卫生指标严重超标产品的违法行为。(记者 董剑飞 通讯员 徐宏伟 何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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