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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开始发放
fuyang.com  发布:2008-9-28 8:26:21  来自:富阳新闻  浏览:

    今年7月1日起,富阳3.2万余名城乡老年居民开始享受基本生活补助费。截至9月25日,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存折已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正在向个人发放存折,需注意的是,新存折首次使用需办理激活手续。

首季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

    今年7月1日起,富阳实施《富阳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和《富阳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按照“城乡统筹、全民共享”的思路,我市将建立起一个“城乡统筹、全面覆盖,没有漏洞、不留空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其中,我市还创新工作思路,率先对无保障的7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老年居民实行个人免于缴费,按不同年龄段直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费的政策,即:年龄已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发给35元/月基本生活补助费,年龄已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发给50元/每月基本生活补助费,年龄已满90周岁未满100周岁的发给100元/月基本生活补助费,年龄已满100周岁及以上的发给300元/每月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截至9月25日,我市已有3.2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存折已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全市首季(7月至9月)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金额达395万元。 
  
新存折需要办理激活手续

    根据银行规定,新存折首次使用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激活。如因年龄大、行动不便等原因本人无法前往办理的,需村委、社区或居委会协助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方可委托他人到银行办理激活手续。
    因身份有出入或享受条件有异议等原因,造成部分城乡老年居民暂时未领到基本生活补助费存折的,市社保中心将在各有关乡镇、街道再次核实上报后,及时进行核对和反馈,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位。
    如因前期信息数据的差错,可能造成个别不符合条件但已领取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讨。此外,对该制度实施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在政策平衡、通盘考虑前提下,予以解决和落实。(记者 陈霞 通讯员 孙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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