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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发现一则8月24日的事故记录,一名76岁的老太太在综合市场附近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到,结果老太太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撒手人寰。 “这个事故确实比较离奇,电动自行车撞死人的事故非常少见,从现场看还是那位司机太大意了。”处理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 “当时我开车出去玩,在综合市场转弯的道口把老人给撞翻的,当时也没想着刹车啥的,就是硬生生撞过去,我感觉自己当时整个人头皮都发麻了。”肇事者李某是贵州人,昨天在接受警察调解时懊悔地说。被撞的老太太也是贵州人,当天她乐呵呵地告别在这里打工的子女准备去综合市场逛一逛,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 交警在勘察后,判定李某要对事故负全责。李某说:“要负责也没啥说的,但是我也只是个打工的,赔不起很多钱,出这么个事,我们打工的等于一年白干了。早晓得这样,当时不买那破车了。”李某走出门口后,还恨恨地在调解室外踢了一脚,一边还低声说着当时劝自己买车的同乡的名字,不住地摇头。而老太太的亲人对于赔偿的问题也没有过多争执。“我们反复和老人说,小心汽车小心汽车,谁想得到会是电动车。”老人的女儿抽泣着说到。 事故双方协调好以后,处理事故的赵警官说:“电动车速度快,而且没有声音,如果开得太随意确实很危险,还是那句老话,要注意控制车速,当你把电动车当作摩托车来开,那么距离出事情也不远了,因为电动车没有摩托车那么好的刹车性能。”(记者 徐健辉 通讯员 王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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